您好,欢迎进入24小时证件定制公司官网!

一站式制作证件办理网

提供设计,生产,定制,售后服务一条龙服务

16617387551
客户案例
您的位置: 首页 > 客户案例
贵阳一小区居民反映物业不作为 新施行的《贵州省物业管理条例》对物业具体工作有规定
发布时间:2025-04-23浏览次数:1

近日,“天眼问政”栏目收到贵阳市云岩区百花新苑小区居民留言,该小区物业公司未履行相应服务,小区烟道堵了几个月一直没有解决,电梯电机坏了长时间不见维修,希望“天眼问政”栏目协调解决。


居民刘先生说,自己入住两年多,小区烟道堵塞、电梯损坏等问题一直持续出现,而物业公司每次都解决得很慢,日常的物业服务也做得不到位。刘先生对物业公司的服务态度及其专业性表示质疑。


云岩区百花新苑小区


4月21日15时许,记者来到百花新苑小区4栋,发现一部电梯被围挡挡住处于关闭状态。据居民介绍,这部电梯坏了大约2个月,有进行过维修,但至今没有修好。


“入户门禁也没有作用,大门长期都是开着的。”居民张阿姨告诉记者,小区大门及各单元楼入户门一直开着,有门禁却不使用,让不少居民对小区安全表示担心。


“谁都可以进小区,没有安全性可言。”张阿姨表示,希望小区物业公司能够主动作为,履行好物业服务。


百花新苑小区4栋一部电梯坏了长时间未完成维修


随后,记者来到百花新苑物业服务中心,表示要找负责人了解情况。现场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负责人因工作安排当天并不在小区。工作人员电话联系了该负责人,与记者约定4月23日再次采访。


记者前往百花新苑物业服务中心采访,但负责人并不在现场


当天下午,记者致电贵阳市云岩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屋租赁和物业管理服务中心反映百花新苑小区居民诉求,工作人员对协调解决物业管理矛盾纠纷进行了介绍。


该中心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根据《贵州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五条和第六条,第五条是住建局的职责,我们对物业公司也有监管,也有培训。第六条是属地街道办事处,对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或者是小区的物业服务人员,也有监管的职责,也有协调居民与物业公司矛盾纠纷的职责。居民可以逐级地进行反映的。”


记者了解到,贵州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新修订的《贵州省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条例》的施行,能更好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物业服务人和其他相关主体的合法权益,营造和谐有序的生活和工作环境,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


其中,《条例》第五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执行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二)制定物业管理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三)对物业服务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四)指导维修资金的交存、管理和使用;


(五)组织物业管理相关人员业务培训;


(六)指导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物业管理相关工作;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物业管理相关职责。


发展改革、公安、民政、司法行政、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卫生健康、应急管理、市场监管、消防救援、国防动员、城市管理等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条例》第六条规定,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履行下列职责:


(一)推动、指导和协助业主大会的设立、业主委员会的选举和换届;


(二)指导和监督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人依法履行职责;


(三)按照规定负责组建物业管理委员会并监督其运行;


(四)监督前期物业服务承接查验和物业服务人变更交接;


(五)协调处理业主反映的问题;


(六)组织协调辖区内公安派出所、司法所、居(村)民委员会和调解组织等,开展物业管理矛盾纠纷预防、排查和化解;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物业管理相关职责。


居(村)民委员会协助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开展物业管理相关工作,组织人民调解员、网格长、网格员、联户长、法律顾问等就地预防、排查和化解物业管理矛盾纠纷,并引导发挥居民公约、村规民约在基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的作用。

16617387551